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等有关规定,2023年10月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会同白银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6·24”机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一、事故概况
2021年6月24日14时26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以下简称王家山煤矿四号井)中二401综放工作面18#液压支架处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70.76万元。
二、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依据《兰州监察分局关于转发<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6·24”机电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的通知》(甘煤监兰局〔2021〕21号),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询问、查阅文件、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讨论,形成了一致评估意见。针对本起事故教训和矿井主要灾害,组织部分矿级领导、副总工程师及部室、区队负责人进行应急处置能力评估考试,并集中观看本起事故警示教育片,进一步牢记事故教训,安全警钟长鸣。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人员
1.原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下发《关于王家山煤矿四号井“6·24”机电事故处理的决定》(煤电安〔2021〕195 号),对《兰州监察分局关于转发<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6·24”机电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的通知》(甘煤监兰局〔2021〕21号)中“给予留用察看1年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警告处分4人、记过处分1人、记大过处分3人、免职2人”的处理意见进行了落实,由原甘肃省监察委员会派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调整政务处分1人,并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共12人。
2.依据批复文件,原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对13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罚款共计23.0187万元,已全部及时缴纳到位。
(二)事故责任单位
依据批复文件,原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对王家山煤矿四号井作出行政罚款49万元,已全部及时缴纳到位。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方面。一是加强大件设备的检修更换工作,明确施工组织机构、人员分工,督促现场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并加强工器具的管理使用,做到设备齐全、完好。二是加强入井人员的管控,严格落实“三个三”重点监管制度(三个不放心工程、三个不放心作业点、三个不放心职工),强化不安全人、不放心人的排查和井口检身工作,杜绝精神状态不佳和酒后上岗行为发生。三是严格执行“三八”作业制,及时督促作业人员按时升井,杜绝超时作业。四是强化现场责任落实,班组长必须做到现场风险辨识不清不作业,隐患不排除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不掌握不作业;安检员必须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确认,发现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班组长冒险蛮干行为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五是针对现场作业实际,班组安排技术熟练、技能过硬的岗位工人和技术骨干,严格落实岗位标准操作流程,规范操作,确保大件设备检修更换安全。
(二)强化安全技术管理方面。一是发挥业务保安职能,加强安全技术审批管理,补充完善《中二401工作面更换18#液压支架推移杆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措施的针对性和现场可操作性。二是制定《液压支架更换推移杆操作规程》,加强单体支柱等辅助工具及物料的使用管理,规范推移杆更换流程,保证现场施工作业安全。
(三)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一是开展大件设备检修更换专项风险辨识,形成安全风险辨识清单,逐条制定管控措施。二是按照年度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及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要求,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巡检”为抓手,采取“专项、月检、半月检、自查”的方式和“矿、部室、队、班组、岗位”五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相结合的模式,对每一个专业、每一个生产系统和每一个作业区域进行排查治理,切实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对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的通知》中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15个单元221项定期开展自查,事故发生后至2023年9月,共开展自查4次,查出问题238条,并全部整改完成。
(四)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方面。一是开展手指口述作业流程和岗位规范作业标准培训147人次,进一步提升岗位作业质量,提高职工自主保安能力。二是开展《“三零”作业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培训2064人次,2022年培训1543人次,2023年培训1947人次,提高“三零”作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和现场风险辨识能力,保障“三零”作业安全。三是进一步加强班组建设,制定《王家山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强化激励带动,2021至2022年度,共评选出优秀班组长470人,兑现奖励金额共计36.085万元,将班组长打造成安全标兵。
(五)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方面。事故发生后,原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召开紧急安全办公会议,向所属煤矿通报事故情况并安排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设备设施检修等工作,责令王家山煤矿四号井开展停产整顿和灾害治理活动,并对事故工作面予以停产封闭。为促进公司机电运输专业管理规范化、系统化、流程化,公司制定《机电运输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统一采掘设备大件更换流程及防范措施,并根据运行效果制定《机电运输技术管理规范(试行)补充规定》。指导王家山煤矿四号井完成东一201智能化工作面、西二202智能化工作面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正常使用。公司在日常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包保检查中对机电运输专业进行重点排查整治,截至2023年9月,开展机电运输专项检查6次,并全部整改完成。
五、综合评估意见
经评估工作组综合分析、讨论研究认定,王家山煤矿四号井“6·24”机电事故责任追究已到位、事故处罚已落实,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已基本落实。
六、相关工作建议
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及王家山煤矿四号井要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树牢“两个至上”,重点加强机电运输管理工作,坚持把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长期落实下去,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弱项,建立完善煤矿机电设备生命周期管理的体制机制,强化设备检修维护,防止屡屡重蹈覆辙。智能化建设是煤矿安全发展的必然之路,要强化政治引领,担起政治责任,系统推进、全面推进、加快推进“四化”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努力将公司打造成甘肃省煤矿企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