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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

花草滩煤矿“4·13”运输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日期:2025-12-08 11:48 来源: 浏览次数:1021 视力保护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等规定,2025年11月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会同张掖市应急管理局、山丹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成立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花草滩煤矿“4·13”运输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一、事故概况

2024年4月13日02时23分,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花草滩煤矿(以下简称花草滩煤矿)1300水平西翼三采区回风下山运输过程中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2万元。

二、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关于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花草滩煤矿“4·13”运输事故结案的通知》(矿安甘〔2024〕32号),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询问、查阅文件、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讨论,形成了一致评估意见。针对本起事故教训和矿井现况,组织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经理层和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丹分公司矿领导、副总工程师及科室、区队负责人集中观看本起事故警示教育片,并深入机电工区参加中班班前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牢记事故教训,安全警钟长鸣。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人员

依据事故结案通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对温州二井建设有限公司第十三工程处花草滩项目部、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丹分公司、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19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罚款共计32.6249万元,已全部及时缴纳到位。

(二)事故责任单位

依据事故结案通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对花草滩煤矿作出行政罚款70万元,已全部及时缴纳到位。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强化辅助运输现场管理方面。一是健全制度保障体系,修订完善花草滩煤矿《斜巷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绞车钢丝绳钩头、保险绳制作管理规定》《“四超”车辆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等制度,进一步明确管理标准和操作规范,确保辅助运输有章可依、有规可循。二是加强现场监督管控,建立《轨道暗斜井跑车防护装置日常检查、试验记录》台账,定期对“一坡三挡”跑车防护装置进行日常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三是推行无视频不作业,事故发生后至2025年10月,累计增设监控摄像头33台,依托视频监控和现场巡查,累计查处三违1342人次,推动安全规章制度从“被动遵守”向“主动践行”转变。

(二)强化辅助运输技术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落实规程措施要求,斜巷按规定每40m施工躲避硐室,完善信号联络装置,确保斜巷运输安全。二是规范斜巷运输安全设施安设标准,编制《斜巷安全设施管理规定》,对各类防护设施的安装位置、技术参数等进行统一明确。三是规范调度绞车使用,编制《调度绞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调度绞车上锁管理制度》,对井下所有调度绞车从基础捣制、安装至钢丝绳配用、钩头保险绳制作进行全方位技术规范;推行调度绞车上锁管理,由绞车司机专人负责上锁、解锁操作,杜绝无证作业风险。

(三)强化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一是严格落实矿每月、分管矿领导每半月、区队每天、岗位每班的隐患排查制度,隐患不消除不生产。事故发生后至2025年10月,共查出问题隐患2491条,其中开展机电运输专项检查25次、查出问题隐患541条,已全部整改落实。二是严格辅助运输系统安装验收,确保斜巷使用的调度绞车各类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对不具备运行条件的立即停运追责,事故发生后至2025年10月,共停止轨道辅助运输系统22次。

(四)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方面。一是按照矿井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加强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等工种培训,事故发生后至2025年10月,累计培训72期、7836人次,其中培训调度绞车司机166人次;针对本起事故,组织开展斜巷运输事故应急演练,提升职工安全意识、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及风险研判水平。二是以“夯实班组管理基础、提升班组建设水平”为主题,举办第三届班组长安全论坛,通过班组长经验分享,推动班组建设向标准化、精细化迈进。三是规范班前会流程,要求每班录制班前会视频,由安全监察科定期检查并印发通报,切实提升班前会召开质量。

(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一是规范煤矿托管管理,事故发生后,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与温州二井建设有限公司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HN-GC-202401039),清退施工人员,确保实现矿井整体托管。二是加强委托方职责落实,事故发生后至2025年10月,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深入井下督促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累计查出问题隐患1581条,考核108.28万元;推行《“11331”班组安全网络管理体系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作用,并细化“三违”考核办法,累计查处“三违”261人次,考核2.23万元。

(六)落实地方监管责任方面。一是强化安全监管,山丹县应急管理局结合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专项检查计划,事故发生以来对花草滩煤矿累计开展执法检查8次,查处问题隐患268条,按照五落实原则下达处理意见,已全部整改落实。二是深化技术服务指导,借助国家、省级专家资源对花草滩煤矿开展4轮“体检式”检查,查处问题241条,提出优化建议23项。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督促矿井制作本起事故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县煤矿企业开展日常培训及应急演练10次,复盘优化应急预案15个,推动“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四是加强对托管煤矿的监管力度,督促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整改违规发包井下工程问题。

五、综合评估意见

经评估工作组综合分析、讨论研究认定,花草滩煤矿4·13”运输事故责任追究已到位、事故处罚已落实,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已基本落实。但矿井安全管理仍存在短板和不足,共查出问题4条,针对运输管理方面存在个别安全技术措施中风险辨识不全面、指导性内容不明确等问题,现场反馈监管部门督促整改落实。

六、相关工作建议

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及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丹分公司要进一步汲取本起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在股权转让手续尚未完成的过渡阶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从严抓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因股权交接出现“责任真空”;要强化风险防控,全面排查井下瓦斯、顶板、水害等重大安全隐患,严禁以“股权变更”为由削减安全投入或降低安全管理标准。山丹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高度重视当前煤矿股权转让期安全监管的特殊性与紧迫性,以最严格的监管、最有力的举措,切实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守牢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确保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区域发展筑牢安全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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