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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煤业集团赤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20”瓦斯(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日期:2023-08-21 16:45 来源: 浏览次数:13279 视力保护色: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等有关规定,202361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会同平凉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华亭煤业集团赤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2·20”瓦斯(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一、事故概况

20222202111分,华亭煤业集团赤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赤城煤矿)地面副井环形车场22#检查井地下管沟内发生瓦斯(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30.87万元。

二、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关于华亭煤业集团赤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2·20”瓦斯(窒息)事故结案的通知》(矿安甘〔202234号),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询问、查阅文件、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讨论,并针对本起事故教训和矿井主要灾害,组织部分矿级领导、副总工程师及科室、区队负责人进行应急处置能力评估考试,形成了一致评估意见。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人员

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下发《关于华亭煤业公司赤城煤矿“2·20”人身死亡事故处罚的通报》(华能安监〔2022156号),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关于华亭煤业集团赤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2·20”瓦斯(窒息)事故结案的通知》(矿安甘〔202234号)中“给予留用察看1年处分1人、记过处分4人、记大过处分4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人”的处理意见进行了落实,并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增加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责任追究人员7名。

2.依据事故结案通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对10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罚款共计85.2846万元,已全部及时缴纳到位;将2名责任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已上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二)事故责任单位

依据事故结案通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对赤城煤矿作出行政罚款245万元,已全部及时缴纳到位;将赤城煤矿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已上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方面。一是做到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六个建立”,针对事故原因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安全培训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六项制度,并修订完善《零星工程管理办法》,为有限空间作业及零星工程提供长效制度保障。二是做到有限空间作业防护救援“六个配备”,对洗选厂729回煤暗道、3801浓缩池底流通道、3802浓缩池底流通道3处有限空间配备局部通风设施;配备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强化救援保障;配备有限空间作业“二维码”,数字化赋能安全管理;对瓦检员配备专用检测仪器;对有限空间作业配备瓦检员和专职安检员现场监护;对有限空间作业区域出入口及周边显著位置配备安全警示标志及危险告知牌。

(二)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方面。一是优化改造注氮防灭火系统,停用地面液氮扩散塔及地下管沟,通过钻孔将地面制氮机房注氮管路与回风斜井内注氮管路连接,从源头上消除职工进入地下管沟巡查带来的风险;投用21500m³/h的井下移动式制氮机,确保注氮量满足防灭火需要。二是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大排查,对梳理出的23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建立台账并明确管控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三是提高隐患排查频次,以“周检”为抓手,采取“定期、专项、月检、半月检、自查”和“矿、科、队、班组、岗位”五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相结合的模式,对每一个专业、每一个生产系统和每一个作业区域进行排查治理。事故发生后至20235月,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66次,查出问题隐患2189条,并全部整改完成。

(三)严格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方面。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修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考核方案,每月进行量化考核并与工资挂钩,推动人人知责、担责、履责、尽责。二是扎实开展安全包保活动,制定《赤城煤矿公司领导包保区队、科队级管理人员包保班组工作方案》,包保人员每月至少参加包保区队周安全学习会及班前会2次,进一步提高班前会质量,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常态化开展“三敬畏、反三违”“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始终保持反“三违”高压态势,量化“三违”指标。事故发生后至20235月,共查出“三违”42起、58人次,对单位和个人共计考核42200元。

(四)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大力推行“精准培训”,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工种,有针对性地开展特种作业人员专项培训等安全培训7期,共计培训1666人次,其中参加从业人员年度安全再培训暨“2·20”瓦斯(窒息)事故警示教育专项培训515人次,“三零”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专项培训167人次。利用安全办公会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近期煤矿事故典型案例,使学法、懂法、遵法、守法深入人心,事故警示触及灵魂。利用专题事故警示教育会、班前会、周二学习会组织全矿职工学习“2·20”瓦斯(窒息)事故、煤矿事故十大典型案例及《生命重于泰山》警示教育视频30场次,受教职工2110人次,切实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五)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方面。一是事故发生后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督促所属矿井认真落实“四个一”措施(立即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立即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培训、立即开展一次班前会排查、立即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查),并下发《有限空间作业“先扫码、后作业”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三零”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在全公司开展“三零”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在赤城煤矿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安全包保督导会,督促吸取教训、反思差距、研究对策、压实责任,切实提高依法管矿意识。二是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事故发生后至20235月,对赤城煤矿开展各类安全检查36次,共查出问题隐患1114条,并全部整改完成。

五、综合评估意见

经评估工作组综合分析、讨论研究认定,赤城煤矿“2·20”瓦斯(窒息)事故责任追究已到位、事故处罚已落实,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已基本落实。但通过考试发现,部分人员对事故征兆、先期处置、信息报告、应急预案等认识不够准确,掌握不够全面,应急处置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六、相关工作建议

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赤城煤矿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决扛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深刻吸取近期矿山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大力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要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安全保障作用,加强对所属矿井的安全管理、服务指导和安全检查,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安全培训到位,按照“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要求,不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科学专业、有力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严格落实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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