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等规定,2024年10月2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会同白银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成立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8·6”机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一、事故概况
2023年8月6日03时50分许,原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2023年11月名称变更为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以下简称王家山煤矿四号井)中二401综放工作面65#液压支架处发生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28万元。
二、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8·6”机电事故结案的通知》(矿安甘〔2023〕50号),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询问、查阅文件、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讨论,形成了一致评估意见。针对本起事故教训和矿井主要灾害,组织部分矿级领导、副总工程师及部室、区队负责人进行应急处置能力评估考试,集中观看本起事故警示教育片,并深入防冲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牢记事故教训,安全警钟长鸣。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人员
1.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和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分别印发《关于王家山煤矿“8·6”事故处理的决定》(靖煤安〔2023〕144号)《王家山煤矿四号井关于中二401工作面“8·6”事故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处理的决定》(王矿发〔2023〕273号),对事故结案通知中“给予警告处分2人、记过处分2人、记大过处分1人、撤职处分1人”的处理意见进行了落实。
2.依据事故结案通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对12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罚款共计29.302万元,已全部及时缴纳到位。
(二)事故责任单位
依据事故结案通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对王家山煤矿四号井作出行政罚款75万元,已全部及时缴纳到位。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方面。一是修订《作业现场可视化管理办法》,在固定作业场所增设摄像头,并采用可视化矿灯加强对“三零”作业的监管,确保监控无盲区,现场作业全过程可控。截至9月份,井下共设置固定摄像头132台,配备可视化矿灯164盏、智能防爆手机63部。二是制定《作业人员安全确认制实施方案》,强力推行以安全责任、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流程作业、安全站位、“三区”管理(安全区、警戒区、危险区)六项清单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确认制,作业前对“六项”清单进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规范岗位操作流程和安全行为,强化作业环节安全管理。三是修订《“三违”行为管理办法》,并配齐配强安检员,强化反“三违”工作。事故发生后至2024年9月,共查处“三违”人员428人,考核5.3万元。
(二)加强技术安全管理方面。一是淘汰事故发生时使用的ZFY4800/16/30型液压支架,结合冲击地压防治强支护要求和矿井智能化开采需要,引进使用初撑力、稳定性和操作性更高的ZFY12000/21/36D型电液控液压支架,提升采煤工作面安全水平。二是编制《综放工作面液压支架防倒防滑安全技术措施》,进一步规范职工作业现场操作行为。三是严格落实地质预报制度,确保断层、破碎带地质数据准确,在作业前进行详细的地质预报。四是加强作业规程复审,根据地质预报情况,及时补充完善作业规程,并制定过断层、破碎带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三)加强生产组织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落实矿井《重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针对每项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风险辨识评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上级公司批复后组织实施。二是成立重点工程工作专班小组,制定《分管矿领导、副总工程师、专业部室长重点工程跟班表》,现场监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工程质量,指导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规范作业。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井下安全质量巡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以安全矿长为组长,安全保障部部长为副组长,各专业部室长为成员的井下安全巡查组,明确巡查路线,每班开展全方位巡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四是针对采煤工作面出现的疑难问题和安全隐患,分管矿领导及时组织相关专业部室和施工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安全作业。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方面。一是开展液压支架工和安检员专业技能知识培训和各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站位、岗位标准化作业流程及应知应会安全知识培训,增强职工遵章守规意识、风险辨识能力和自保互保能力。事故发生后至2024年9月,共开展各岗位工种专项培训14期,共计培训4973人次,其中,液压支架工和安检员专项培训110人次。二是开展事故“大学习、大讨论、大反思”警示教育活动。事故发生一年后,制定《王家山煤矿四号井“8·6”事故警示教育学习专项方案》,组织全员观看本起事故警示教育片并撰写心得体会,深层次分析事故原因,查找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一是加强对所属煤矿的监督检查。针对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印发《推行作业人员安全站位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作业人员安全站位及“三区”管理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机电设备等大件起吊、提升拉运作业,并召开安全站位与“三区”管理工作推进会,规范作业行为;印发《关于开展设备旋转部位防护及运输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对所属煤矿开展专项检查,共查出各类问题隐患80条,已全部整改到位;每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集中定级评比检查,事故发生后至2024年9月,对所属煤矿开展各专业集体动态周检查46次、集中达标季度检查5次。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2024年,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476场次,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标准专题培训18场次,完成各类培训班共计214期、3870人次。
五、综合评估意见
经评估工作组综合分析、讨论研究认定,王家山煤矿四号井“8·6”机电事故责任追究已到位、事故处罚已落实,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已基本落实。但矿井安全管理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例如,通过对部分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试发现,个别人员对“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学习认识有差距,部分人员对瓦斯事故处置措施掌握不全,对“八条硬措施”中强化重大灾害治理部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总则部分、《煤矿安全规程》灾变处理部分和《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关于强化矿山紧急情况停产撤人的通知》18种紧急情况理解不深,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仍需进一步提升,矿井《作业现场可视化管理办法(修订)》中个别要求落实不严等,共查出问题6条,现场反馈监管部门督促整改落实。
六、相关工作建议
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和王家山煤矿四号井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八条硬措施”和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一体推进,全力提升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大力推进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加强视频AI分析等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提升视频查“三违”、辨风险效果,将现场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提升操作技能,补齐能力短板;坚持“干什么、考什么”,加强动态检查,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各项安全知识技能,助力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