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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

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重点监察的通知

日期:2025-07-01 15:17 来源: 浏览次数:25 视力保护色:

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煤矿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推动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序推进和“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按照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结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以下简称甘肃局)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决定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紧扣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管控重大风险,着力整治突出隐患。按计划开展治本攻坚重点监察,对照重点攻坚任务进行“复盘”,全面检视攻坚任务完成情况,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强化任务督办,全力维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监察对象

辖区正常生产建设煤矿。

三、时间安排

2025年7月至10月底。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复盘”情况。煤矿企业是否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持续强力推进“八条硬措施”硬落实的通知》要求,深化“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是否逐条对照三年行动重点攻坚任务和“八条硬措施”责任任务清单开展“复盘”自查;是否结合企业实际,科学合理制定2025年攻坚任务清单,实现攻坚任务上下衔接;是否按照“一矿一清单”“一矿一措施”细化完善工作,进一步明确“本”的内容、“坚”的任务,优化“治”的策略、“攻”的手段。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煤矿及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下同)是否依法到现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是否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持续保持相应水平和能力;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是否保证安全投入有效实施;是否强化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组织建立并落实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是否及时、如实报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是否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或者经营指标。

(三)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情况。煤矿企业是否具备学历达标、能力达标和专职工作经历满足要求的“五职”矿长、“五科”专业技术人员,并在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全面、准确更新相关人员信息;是否做到加强安全班组建设,着力培养并选树一批优秀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灾害严重煤矿是否配齐配足灾害治理专职领导、专门机构、专业人员;国有企业总工程师、安监局长(部长)是否“进班子”,安全副矿长(安监处长)、矿山救护队是否由上级公司垂直管理;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是否符合要求,安全培训教室视频是否联网至省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是否按规定完善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是否认真编修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方案,采取“不提前通知、不设定脚本、不预设场景、不预设地点”的“四不”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是否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

(四)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情况。煤矿企业是否定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是否领学带学,并纳入企业培训必学内容,是否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必学必考内容。是否按照要求在2025年6月底前建立并实施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是否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机制,是否每月由主要负责人至少组织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并通过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及时填报自查自改情况;是否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办和责任倒查机制,压实责任,举一反三抓好闭环整改。

(五)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和安全科技支撑情况。煤矿企业是否按照《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甘肃省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指南》,查清3-5年内生产、规划等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是否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组织的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是否按照煤矿冲击地压、顶板、水害等防控重点要求,强化冲击地压、顶板、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提高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井工煤矿是否对照“通风三十条”开展通风系统大排查。是否按照《矿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开展自救器自查自改活动,强化全员自救器使用培训,及时淘汰不符合标准的自救器;入井人员是否能够正确熟练地佩戴和使用自救器,实现30秒内盲戴。是否强化外包工程管理,是否对所有外包施工队伍实施管、培训、检查、考核、奖惩“五统一”。是否推广使用先进技术装备和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是否按照《甘肃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和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清单,制定落实智能化建设的任务清单、时间表、线路图;是否及时在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中填报和更新智能化建设相关数据。

(六)加快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煤矿企业是否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建设;是否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要求,开展日常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正常生产煤矿是否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水平。是否存在隐蔽工作面、监测监控系统和技术资料造假、不按设计施工、非法违法分包转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建设转生产煤矿是否按照《关于加强建设矿井转生产期间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强化安全管理。

(七)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煤矿企业是否传达学习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和现场培训会议精神;是否组织开展全员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窑街煤电公司金河煤矿“413较大煤与二氧化碳突出事故、靖煤能源公司王家山煤矿一号井“519较大水害(溃泥)事故和近期典型事故警示信息和事故案例。是否按照《关于加强新时代矿山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矿山安全文化建设,建立优质矿山安全文化直达基层机制,是否建设安全理念文化、制度文化、环境文化和行为文化。

五、组织方式

全省煤矿治本攻坚重点监察由甘肃局牵头,会同各产煤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根据煤矿井型规模和灾害程度可聘请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执法,各监察执法处根据专业要求合理配备监察执法力量。

(一)煤矿企业自查自改。即日起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全面开展自查,主要负责人要牵头制定自查方案,明确内容、目标,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形成自查自改报告。

(二)全覆盖现场执法检查。甘肃局各监察执法处会同相关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结合执法计划,对照检查主要内容和《2025年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监察检查表》,对辖区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开展执法检查。

(三)甘肃局组织督导检查。甘肃局局领导结合分片联系指导、业务处室结合具体工作安排和重点监察进展情况随机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年行动高度重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明确提出“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国务院安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做了专章部署,省安委办印发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绷安全生产之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压紧压实“一件事”全链条各项责任,以“钉钉子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担当将三年行动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统筹协调推进。各监察执法处精心组织实施,现场执法检查一律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方式进行;甘肃局煤矿安全监察处做好协调调度和业务指导工作;局领导和业务处室结合具体工作安排强化督导检查。治本攻坚重点监察与矿顶板管理专项监察“回头看”、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和水害防治专项监察“回头看”、“一通三防”(瓦斯抽采达标)专项监察及煤矿监察执法工作计划有机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

(三)规范执法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清醒认识,优化营商环境不是弃守安全底线,规范涉企检查不是降低监管标准,精减检查矿次更不是减责任、减担当。必须精准落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各项要求、一方面,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办矿秩序,杜绝“破窗效应”;另一方面,严格执行“五严禁”“八不得”要求,执法既要讲严格、又要讲方法,要通过精准执法和热情帮扶,全面提升监察执法的精准性、科学性、有效性,着力推动解决问题。

(四)强化问题处置。加强对治本攻坚重点监察自查自改情况的督导,发现自查自改走过场不认真、重大风险不管控、重大灾害不治理、重大隐患不整改、重大措施不落实、重大决策不执行的,一律推到重来。对煤矿自查和治本攻坚重点监察发现的问题隐患,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抓好整改落实,并督促企业深入分析查找产生问题隐患的深层次、根本性原因,制定落实治本措施,并跟踪督导。

(五)用好执法成果。要逐矿编制治本攻坚重点监察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重大事故隐患以及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区域性问题、老大难问题,各监察执法处要向地方党委政府和煤矿上级公司进行通报,并提出改善和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六)定期总结报告。各监察执法处要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和1名联络人负责收集整理资料和进行分析总结,每月28日前将治本攻坚重点监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月度总结(包括进展情况、查处的典型案例、发现的突出问题、主要工作措施、经验做法、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情况)及《2025年度治本攻坚重点监察执法统计表》(附件)报送煤矿安全监察处。重点监察工作结束后,各监察执法处要形成总结报告,于2025年11月20日前报送煤矿安全监察处。

请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所有煤矿企业。《2025年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监察检查表》可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联系人:朱光祖,电话0931-8834519。

 

附件:2025年治本攻坚重点监察执法统计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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