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至3月1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松林带队督导检查嘉峪关市和酒泉市全国两会期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先后深入嘉峪关大黑山白云石矿、玉门昌源金矿、肃北博伦铁矿、窑煤红沙梁煤矿、牛圈子四号煤矿等12处矿井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现场检查结束后,分别在嘉峪关、酒泉市召开座谈会,听取两市矿山安全生产汇报,通报督查检查问题,并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刘松林强调,一要坚决扛牢政治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甘肃省政府三十五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两个至上”,严格落实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责任,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边技改边生产、违法违规生产建设、明停暗开等严重违法行为,严防漏管失控。二要强化隐患排查整治。要深刻汲取近期内蒙古新井煤业公司露天煤矿坍塌事故和景泰鸿胜煤业“7.23”重大边坡坍塌事故教训,持续抓好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排查到底、问题见底、整改彻底,将隐患消灭在萌芽,把风险化解在源头。要高度重视上级各部门包抓、督导、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彻底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的问题,确保风险隐患“清零”,问题整改到位。三要拧紧安全责任链条。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分兵把口、各司其职,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每一处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主体,实行尾矿库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驻矿逐库明确包保责任人,制定包保责任清单,落实包保措施。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施工,严惩边设计边施工边验收边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吊销、暂扣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等情况。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配齐安全管理人员,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安全培训,加大安全投入,依法生产、依法建设。 期间,嘉峪关市委常委、副市长于德群和酒泉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赵峰分别与刘松林一行进行了座谈交流,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陪同督查。 (机关党委 李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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