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至13日,国家矿山安监局甘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冰带队赴武威市、金昌市宣贯《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并督导两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先后对武威市、金昌市和天祝县、古浪县、民勤县等市县的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抽查了窑街煤电集团、金川集团公司所属部分矿井和地方矿山企业。 在宣贯会上,陈冰同志对《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需要准确把握的七个方面24项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就四季度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陈冰强调,《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印发的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动真碰硬、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善作善成,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生根。二要树牢底线思维,扛起矿山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每一处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主体;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培训,加大安全投入,依法生产、依法建设。三要增强安全理念,做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认真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清醒认识到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治理是抓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严格落实普查治理责任、时限和措施,有效管控灾害风险。四是坚守红线意识,确保四季度矿山安全生产。四季度历来是事故多发期、易发期,要清醒认识四季度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适应新形势,打好主动仗,下好先手棋,将隐患消灭在萌芽,把风险化解在源头,着力确保四季度矿山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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