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祁砖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省煤矿全系统各环节重点监察工作。 会议指出,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排部署,甘肃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全系统各环节重点监察的通知》,自6月至11月份,对辖区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及其上一级煤矿企业开展重点监察。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围绕查大系统、控大风险、除大隐患、治大灾害、防大事故目标,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开展全省煤矿全系统各环节重点监察。 会议要求,要通过综合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大起底大排查、重点监察等工作,全面摸清安全风险和隐患底数,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切实提高煤矿风险防控和重大灾害治理能力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一要统筹协调推进。将重点监察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专项行动和各类专项监察有机结合,共同推进。二要强化问题处置。对煤矿自查和重点监察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深入分析查找产生问题隐患的深层次、根本性原因,制定落实治本措施。三要严格执法检查。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重点监察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并由事见人逐一追查企业相关人员责任。四要加强帮扶指导。坚持重点监察与指导服务相结合,要发挥专家技术优势,开展“一对一”指导服务,推动企业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以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服务夯实矿山安全生产基础。五要用好执法成果。要逐矿编制重点监察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重大事故隐患要向地方党委政府和煤矿上级公司进行通报。 煤矿安全监察处,监察执法一处、二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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