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甘肃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9月18日至22日,国家矿山安监局甘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祁砖带队,赴陇南、天水市宣贯《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并督导两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陇南、天水是甘肃省辖区非煤矿山最集中的地区之一,特别是陇南市非煤矿山数量多、规模小、事故多发频发、矿业秩序较差,选取陇南、天水两市宣贯《意见》意义重大。在两市的宣贯会上,祁砖同志召集了市、县两级分管矿山安全工作的副市长、副县长(区长),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业务科(股)室全体人员,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共计一百多人集中开展宣讲,就《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需要准确把握的七个方面24项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解读。 随后,祁砖同志深入矿山生产一线检查指导矿山安全工作,结合近期执法二处检查情况,集中进行了通报反馈,并就四季度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狠抓隐患排查整改。矿山企业要针对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常态化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监管部门要对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做到排查到底、问题见底、整改彻底,将隐患消灭在萌芽,把风险化解在源头。二是要严格落实各方责任。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每一处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主体,严格落实地下矿山、尾矿库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配齐安全管理人员,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安全培训,加大安全投入,依法生产、依法建设。三要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动真碰硬、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善作善成,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生根。 (李西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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