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至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松林带队,对定西市、甘南州“两会”期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对矿山企业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及复工复产开展专项指导。 督导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现场检查等方式,检查了市(州)、县(区)两级政府及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并深入定西市通渭县含宝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良贤矿业有限公司、安定区宏祥矿业有限公司和甘南州合作市早子沟金矿、甘肃辰州矿业等矿山企业,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场检查结束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通报督查检查问题,并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刘松林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利用好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和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以及“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有利契机,切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落地见效;要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安全责任链条,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快落实“三个一批”措施,切实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至上”,以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要严格复工复产,着力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深刻汲取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特别重大坍塌事故和我省白银市景泰县泓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7·23”重大边坡坍塌事故教训,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矿山企业严禁复工复产;要严格监管执法,突出执法检查重点,科学编制年度计划,把安全风险高、灾害严重、发生过死亡事故的矿山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增加执法力量和监管频次,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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