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监察执法二处
关于责令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停产整顿的公告
(2023年第8号)
2023年8月24日至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对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全系统各环节专项监察和其他专项监察,发现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1条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经依法立案调查,2023年9月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监察执法二处对该矿作出停产整顿7日(自2023年9月7日-9月13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予公告。
2023年9月7日
主办单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0931-8885857) 技术支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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