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监察执法一处
关于责令白银市平川区宏达煤矿
停产整顿的公告
(2023年第19号)
2023年8月15日至1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监察执法一处对白银市平川区宏达煤矿进行监察,发现白银市平川区宏达煤矿存在1条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建设。经依法立案调查,2023年8月2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监察执法一处对该矿作出停产整顿15日(自2023年8月24日-9月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予公告。
2023年8月25日
主办单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0931-8885857) 技术支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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