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关于刘有为等6人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
刘有为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煤矿安全监察处一级调研员;
李晓旋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光祖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煤矿安全监察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生根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机关党委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上述人员原任职级。
免去吴奇光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副处长职务,免去徐钦有煤矿安全监察处副处长职务。
主办单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0931-8885857) 技术支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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