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辖区煤矿安全度汛。7月22日至23日,陇东监察分局对华亭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汛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采取查看资料和座谈交流的方式对华亭市煤矿监管部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关于灾害性天气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安全度汛工作联络体系;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发送情况;各煤矿企业遇暴雨停产撤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围绕汛期煤矿井上下防治水工作进行了交流。 通过督查,进一步督促地方监管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杜绝汛期监管盲区。为做好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化解煤矿安全风险。二是要加强汛期煤矿水害防治检查力度,督促各煤矿企业切实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三是要强化应急值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第一时间向煤矿企业发送极端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并督促煤矿企业在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期间及时停产撤人到位,确保煤矿安全度汛;要督促煤矿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矿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 (陇东监察分局 朱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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