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兰州监察分局组织召开监察执法分析会议,就分局6月份暨上半年监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总结,对辖区煤矿存在的突出隐患以及日常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疑点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就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21年6月份,分局监察矿井22矿次,查出隐患154条,实施行政处罚47矿(人)次,罚款304.2314万元,责令停止采掘工作面作业1个,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13台(套);上半年,分局共计监察矿井55处、112矿次,查出隐患672条,其中重大隐患8条,实施行政处罚89矿(人)次,罚款1569.6314万元,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2矿次,立即停止生产7矿次,立即停止作业6矿次,停止采掘工作面16个,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37台(套)。 会议指出,自年初以来,分局全体监察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应急部、国家局和省局部署安排,对煤矿监察执法工作提前谋划、提早研判,实现了分局全年监察执法工作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和辖区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全系统各环节大排查工作基本完成的目标任务,隐患查处为历史同期最高,并取得良好成效,保持了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和队伍建设的持续稳定。 针对下一步工作,会议要求:一是要认真归纳总结上半年监察执法所取得的特点和成效,查找存在的不足,并认真谋划下半年执法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效能。二是要持续坚持监察执法高压态势不放松,主动出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做好对查处的各类事故隐患跟踪落实,严防“七一”节后事故反弹。三是要全力做好辖区煤矿防治水监察,当前已进入主汛期,降水异常、极端天气等情况频发,要强化煤矿企业严格执行大风、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及地表水巡查、老空水探放措施执行情况的监察,督促辖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与气象部门额协调联系,及时向企业发送预警通知。四是要持续执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纪律规定,不触“底线”、不碰“红线”、坚守“高压线”。五是要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工作,清醒认识到疫情防控的依然严峻的形势,日常工作、公务出差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体防护。 (兰州分局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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