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公开 >  公开目录 >  正文

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6·10”机电事故调查报告


日期:2025-11-05 14:16 来源: 浏览次数:116 视力保护色:

2025年6月10日18时00分,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52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机带式转载机机头处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98万元。事故发生后,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迟报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牵头,会同平凉市应急管理局,崇信县人民政府、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依法成立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6·10”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崇信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类别,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调查认定,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6·10”机电事故是一起未遵守矿井相关规章制度,违章冒险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崇信县黄花乡乡办煤矿,位于崇信县新窑镇,行政区划属甘肃崇信县新窑镇管辖。矿井于2008年改扩建60万吨/年,2014年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及回风斜井。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放顶煤,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瓦斯等级为低瓦斯,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煤层及其顶底板岩层均无冲击危险性,主采的煤5层属容易自燃煤层,煤尘具有爆炸性。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在册职工480人,设置机关科室6个,基层区队8个,三项岗位人员183人,专业技术人员24人。矿井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六大系统”装备齐全。

矿井证照齐全,均在有效期内,事故发生前矿井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矿井布置有1个生产采区,1个采煤工作面,2个综掘工作面。其中,2526综放工作面正常回采,700回风上山掘进工作面正常掘进,252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正常掘进。

(二)252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情况

事故地点位于252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机带式转载机输送带小车与巷道左帮之间,距离迎头30m(面向工作面迎头为前方)。

252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长度170m(设计长度578m),平均坡度-7°,巷道采用锚网索联合支护,为微弧拱形巷道,宽度5m,高度3.6m,安装一台EBZ-160型掘进机,布置有一台带式输送机与掘进机带式转载机(DZQ80/30/15型)搭接。巷道左帮悬挂有压风及供水管路,右帮140m处悬挂有应急广播设施及通讯电话,带式转载机机身段上方安设有一盏照明灯。事故现场图见图1。


1.jpg


图1 事故现场图

(三)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当班带班矿领导为安全副矿长岳,事故发生时在252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安检员为张某,事故发生时在700回风上山掘进工作面。

2025年6月10日13时10分,综掘二队副队长刘某银组织召开班前会,工人姜某辉、朱某龙等11人参加,会上安排了当班主要任务为出完早班掘进煤后拆除带式转载机。13时41分,生产副矿长蔡某平安排机电队副队长刘某宝调派人员配合综掘二队拆除252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带式转载机。13时50分,刘某宝向机电队朱某祥、苏某治安排了工作任务,并口头强调了工作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15时38分,朱某祥、苏某治到达252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17时32分,掘进煤运输结束,带式转载机停止运行,随后姜某辉、朱某龙等人在工作面迎头补打锚索,朱某祥、苏某治开始拆除带式转载机输送带。17时50分,苏某治清理掘进机带式转载机机尾处的煤泥,朱某祥独自在2528运输顺槽右侧拆卸输送带小车支撑架固定螺栓,拆卸完3颗螺栓后行至左侧继续拆卸固定螺栓。18时00分,带式转载机突然向左侧侧滑,撞击到朱某祥胸部。

(四)事故现场有关情况

现场勘查时,掘进机带式转载机机头位于巷道140m处,距离迎头30m,机头上方打注有一组起吊锚索,悬挂一台5t手拉葫芦(经调查取证为事故救援结束后悬挂),起重链条与机头卸载滚筒前方的金属横梁相连接。机头倒向巷道左帮一侧,距离左帮400mm;输送带小车右侧支撑架放置在巷道底板上,右侧支撑架的4颗固定螺栓有3颗已拆卸,左侧支撑架的4颗固定螺栓有2颗已拆卸。带式转载机机头段巷道底鼓,输送带小车左侧轨道比右侧轨道低100mm。机头左帮侧立有一根长度1000mm的撬杠,底板有一个呼吸口罩,输送带小车右侧支撑架下方发现崩断的右侧第4个固定螺栓。勘查时现场情况见图2,断裂的螺栓见图3。


2.jpg 3.jpg


图2 勘查时现场情况              图3 断裂的螺栓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18时05分,井下带班矿领导岳某学向调度室汇报事故;调度室于18时23分向值班领导刘某磊汇报事故,启动应急预案,18时30分向矿长苗某东汇报事故。20时21分,矿长向崇信县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随后依次向平凉市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报告事故。经调查,事故发生时间为6月10日18时00分,矿长接到报告后,向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事故超过规定时限,属于迟报。

接到事故报告后,崇信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平凉市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

(二)事故救援处置

事故发生后,苏某治立即呼喊综掘二队姜某辉、朱某龙等人开展救援。姜某辉等人将伤者从带式转载机左侧抬到人行侧,随即护送升井。19时28分,伤者被救出升井后由救护车送往赤城中心医院救治,20时40分转送至崇信县人民医院救治,21时06分抢救无效死亡。

(三)应急处置评估情况

对于本次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分析救援报告及现场实际救援经过,综合评价认为:事故现场人员先期处置及时,矿井未第一时间召请矿山救护队参与救援,矿井主要负责人未及时上报事故信息。

(四)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开展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了赔偿和抚恤政策,善后事宜得到妥善处理。

三、事故直接原因

(一)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是:机修工朱某祥冒险作业,在未对带式转载机机头进行固定的情况下,拆卸输送带小车支撑架固定螺栓,失去固定支撑的带式转载机在重力影响下突然向左侧侧滑,撞击到朱某祥胸部导致事故发生。

(二)原因分析

1.物的不安全状态。拆除带式转载机机头处皮带小车右侧支撑架三颗及左侧两颗固定螺栓后,小车右侧支撑架处于不稳定状态;同时因巷道底鼓导致带式转载机皮带小车左侧轨道低于右侧轨道100mm,带式转载机重心向左侧偏移。

2.人的不安全行为。机修工朱某祥对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冒险蛮干,在未对带式转载机机头进行固定的情况下冒险拆除带式转载机皮带小车支撑架固定螺栓,导致机头突发失稳倾斜。

四、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作业人员风险辨识不清,施工前未对拆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充分辨识,在未对带式转载机机头固定的情况下进行拆除作业。二是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对作业点巷道底鼓导致皮带小车轨道倾斜的隐患未及时发现查处,且施工作业点照明不足。三是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悬空,对无措施冒险作业行为未及时发现并制止。

(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一是工作安排随意性大,未严格按照新周煤业有限责公司《井下零星工程管理制度》规定,在拆除252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带式转载机前由业务主管科室进行零星工程申报,也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二是作业现场未严格落实《班组安全生产互保联保制度》,设备拆除人员未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负责。

(三)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一是机修工安全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脱节,缺乏安装拆除带式转载机的必要知识和技能。二是班前会议走过场、搞形式,对当班安全注意事项安排部署少,工作任务安排多。三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辨识和防范事故风险能力不足,业务能力不高。

五、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处理意见

(一)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鉴于机电队机修工在事故中遇难,免予追究责任。建议对综掘二队当班跟班队长、机电队副队长、安检员、机电科科长、安全副总工程师兼安检科科长5人给予警告,并处行政罚款;对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4人暂停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处行政罚款;对矿长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行政罚款。

(二)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2025年6月10日18时00分,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本起事故是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对该矿处70万元的罚款。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一)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要进一步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加强对采煤、掘进重点区域及危险作业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落实班、队长和安检员现场盯守制度,加强现场作业监护,加大“反三违”工作力度,对冒险作业要及时发现并制止;强化作业前现场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管控,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和环境确认;加强设备使用检修维护的安全管理,在设备的安装、检修、拆除环节要严格落实操作规范和安全技术措施。

(二)强化制度措施落实。要针对机电运输环节实际,修订完善机电管理制度,确保制度措施有效指导现场实际;加强“三零作业”(零星岗位、零星工程、零散作业)的全流程安全管控,在作业前要科学合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坚决做到无措施不开工;健全完善机电管理制度落实机制,矿领导要带头严抓,各层级要积极贯彻执行;针对事故教训要立即组织开展机电管理制度落实及现场执行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强化班组安全管理。要通过机制管理的优化,学习借鉴先进班组管理办法,提高班组长抓安全的主动性,抓实班组综合素质提升,通过“传帮带”、奖惩激励等长效制度持续提升班组技能水平和安全素养;要严格落实班前会议制度,提高会议质量,优化会议流程,在安排工作内容的同时,必须结合工作内容强调作业风险点及注意事项。

(四)强化责任体系落实。要转变安全生产理念,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构建无监控不作业的可视化监控环境;要明确重点时段、特殊环节、“三零作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风险分析研判,工作安排到位、交底清楚,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工作全过程管理,从任务确定、工程申报、措施制定、培训学习、现场施工都做到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要加强对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学习,发生事故后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五)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崇信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落实落地落细,逐条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相关责任,扎实开展矿山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制作警示教育片,以案为警,举一反三,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煤矿强化现场管理、落实规程措施,紧盯水、火、瓦斯、顶板重大灾害,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内容纠错】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分享到:

上一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监察执法一处执法决定信息公告 (2025年第9号)
下一篇:非煤矿山灾害防控要点

相关信息
· 2019年3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情况汇总表 2019-03-19
·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预告 2019-03-04
· 甘肃省辖区2018年底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2019-01-15
· 2018年11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情况汇总表(续)    2018-12-06
· 2018年11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情况汇总表    2018-11-21

主办单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0931-8885857)   技术支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

网站识别码:bm34180002    备案编号:陇ICP备2023000399号

 甘公网安备:62010202001048号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IE7.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