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和《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办法》(甘煤监监二〔2017〕25号)的规定,经2017年11月6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1.同意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砚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17〕G103Y1,有效期自2017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7日,矿井主要负责人曹富荣。 2.同意甘肃兰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阿井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17〕D0024Y,有效期自2017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2日,矿井主要负责人王华。 3.同意华亭县东华镇殿沟煤矿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17〕X00100,有效期自2017年11月6日至2018年3月24日,矿井主要负责人刘生海。 现予公告。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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