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和《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办法》(甘煤监监二〔2017〕25号)的规定,经2017年12月19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同意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17〕X0093Y,有效期自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5月21日,矿井主要负责人祁万锦。 现予公告。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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