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和《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办法》(甘煤监监二〔2017〕25号)的规定,经2018年3月30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1.同意甘肃易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初次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18〕X00457,有效期自2018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29日。矿井主要负责人靳海发,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 2.同意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18〕G006Y3,有效期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王宁,设计生产能力39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285万吨/年。 3.同意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一号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18〕G007Y2,有效期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矿井主要负责人王宁,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45万吨/年。
4.同意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18〕G009Y3,有效期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矿井主要负责人王宁,设计生产能力30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240万吨/年。
5.同意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18〕G0365B,有效期自2015年6月3日至2018年6月2日。矿井主要负责人由陈有宝变更为白文秀,设计生产能力15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年。
6.同意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河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18〕G0359B,有效期自2017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矿井主要负责人由白文秀变更为黄卫,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20万吨/年。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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