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6〕17号)的规定,经2018年6月1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1.同意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18〕G0365Y,有效期: 2018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2日。矿井主要负责人白文秀,设计生产能力15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年。 2.同意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宝积山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18〕G0018Y,有效期:2018年6月2日至2018年11月30日。矿井主要负责人高耀权,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60万吨/年。 3.同意太西煤集团民勤实业有限公司红沙岗一号煤矿主要负责人由么民阳变更为佟保勤,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18〕X0446B,有效期: 2016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0日。设计生产能力240万吨/年。 4.下列3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1)景泰县十里沟煤业有限公司四号井 证号:D227Y3,有效期:2015.07.10- 2018.05.02。 (2)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证号:X0093Y,有效期: 2017.12.19-2018.05.21。 (3)华亭县西华镇煤矿 证号:X099Y1,有效期:2016.10.09-2018.05.28 。 现予公告。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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