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财〔2017〕89号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你单位报送的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悉。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财建〔2017〕468号),现批复你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322.93万元,本年收入5,896.06万元,本年支出4,639.3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1,282.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97.12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629.60万元,本年收入3,824.22万元,本年支出4,080.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3.71万元。 三、核定你单位2016年度缴入中央财政专户0万元,收到中央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 万元。 四、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五、你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预算公开等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决算公开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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