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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西煤集团民勤实业有限公司

红沙岗一号煤矿“6·5”机电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日期:2023-11-14 15:43 来源: 浏览次数:19693 视力保护色: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等有关规定,2023102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会同武威市应急管理局、民勤县应急管理局成立太西煤集团民勤实业有限公司红沙岗一号煤矿“6·5”机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一、事故概况

2022651231分,太西煤集团民勤实业有限公司红沙岗一号煤矿(以下简称红沙岗一号煤矿)井下1110运输巷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67.5万元。

二、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关于太西煤集团民勤实业有限公司红沙岗一号煤矿“6·5”机电事故结案的通知》(矿安甘〔202256号),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询问、查阅文件、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讨论,形成了一致评估意见。针对本起事故教训和矿井主要灾害,组织部分矿级领导、副总工程师及科室、工队负责人进行应急处置能力评估考试,并集中观看本起事故警示教育片,进一步牢记事故教训,安全警钟长鸣。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人员

1.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西煤集团民勤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下发《关于民勤实业公司红沙岗一号煤矿“6·5”机电事故的处理决定》(内太煤发〔2022119号)和《关于上报红沙岗一号煤矿“6·5”伤亡事故处理意见的报告》(太西民发〔202238号),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关于太西煤集团民勤实业有限公司红沙岗一号煤矿“6·5”机电事故结案的通知》(矿安甘〔202256号)中处理意见进行了落实,并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增加责任追究人员22人(其中,太西煤集团民勤实业有限公司5人,红沙岗一号煤矿17人)。

2.依据事故结案通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对10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罚款共计33.4714万元,已全部及时缴纳到位;将1名责任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已上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依据事故结案通知,民勤县应急管理局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暂停《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处理决定。

(二)事故责任单位

依据事故结案通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对红沙岗一号煤矿作出行政罚款115万元,已全部及时缴纳到位;将红沙岗一号煤矿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已上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方面。一是加强带式输送机检修作业制度管理,结合矿井实际,重新修订带式输送机司机、带式输送机维修工等岗位操作规程,完善带式输送机日常维护制度,制定《红沙岗一号煤矿固定式带式输送机托辊更换安全技术措施》。二是根据职工岗位操作流程、操作标准及注意事项,制定红沙岗一号煤矿岗位清单“明白卡”,共计34个工种、615人。三是加大反“三违”力度,制定红沙岗一号煤矿《“三违”行为界定和考核办法》(红一安字〔2022173号),并根据执行情况编制《关于印发“三违”处罚实施细则的通知》(红一矿〔20234号),进一步规范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和员工安全操作行为。事故发生后至20239月,共查出“三违”285起,对相关部门和个人考核8.764万元。

(二)加强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管理方面。一是加大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投入,对井下+730带式输送机、1110带式输送机、1110延伸一部带式输送机、1110延伸二部带式输送机进行集控系统(KJ1126)改造,实现“管控监”一体化,提高运输系统的安全可靠性。二是加强机电运输设备维护、检修和安全技术性能测试、检验,每班由带式输送机司机对各类保护进行试验,每年委托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对在用带式输送机进行检验。

(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一是加强机电运输系统隐患排查,事故发生后至20239月,共开展机电运输专项检查21次,查出问题隐患384条,并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开展机电运输自查自改,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关于开展煤矿机电运输专项监察的通知》要求,202310月,由矿井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红沙岗一号煤矿机电运输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自查内容和责任分工,查出问题隐患25条,并全部整改完成。

(四)加大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方面。一是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发生后至20239月,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管控、运输安全知识等各类安全培训20期,共计培训4470人次。二是组织矿井机电运输队、通防队职工参加民勤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共计培训160人次,切实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岗位操作技能。三是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各科室、工队全体职工观看本矿“6·5”机电事故警示教育片和贵州山脚树煤矿“9·24”重大火灾事故通报,坚决防范运输系统事故发生。

(五)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方面。一是强化监督检查,事故发生后,太西煤集团民勤实业有限公司组织对红沙岗一号煤矿开展全矿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查出问题隐患118条,并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加大“四化建设”安全投入,已经完成红沙岗一号煤矿井下带式输送机集控系统、中央水泵房无人值守、主通风机房无人值守、压风机房无人值守升级改造,正在进行35/10kV变电所无人值守系统、井上带式输送机集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五、综合评估意见

经评估工作组综合分析、讨论研究认定,红沙岗一号煤矿“6·5”机电事故责任追究已到位、事故处罚已落实,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已基本落实。但通过考试发现,部分人员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编应急救援中救援指挥、灾变处理掌握不全,对出现紧急情况时停产撤人要求、事故报告程序、报告内容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各项要求还需进一步学习。

六、相关工作建议

太西煤集团民勤实业有限公司红沙岗一号煤矿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矿井实际,兼顾长远发展,认真谋划部署,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有序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切实实现生产减人、增安、提效,以智能化构筑矿井安全屏障。要注重新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体系建设,加强配套检修维护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修订完善,及时开展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培训,提升实操能力和业务管理水平。要结合本起事故教训和应急处置能力评估考试发现的问题,重新组织修编本单位应急预案,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进行有侧重点的应急知识应知应会分类培训,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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