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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监察执法一处

关于责令窑街煤电集团海石湾煤矿

停产整顿的公告

(2023年第11号)


日期:2023-07-07 11:08 来源: 浏览次数:18084 视力保护色:

2023年6月27日至2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监察执法一处对窑街煤电集团海石湾煤矿进行监察,发现窑街煤电集团海石湾煤矿存在1条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经依法立案调查,2023年7月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监察执法一处对该矿作出停产整顿3日(自2023年7月3日-7月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予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监察执法一处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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