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和《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办法》(甘煤监监二〔2017〕25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1.同意甘肃华能天竣能源有限公司刘园子煤矿重新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20〕G00454,有效期自2020年11月16日至2023年1月3日。矿井主要负责人姚磊,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 2.同意甘肃华星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20〕X0094Y,有效期自2020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矿井主要负责人田东祥,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45万吨/年。 3.同意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20〕G0012Y,有效期自2020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矿井主要负责人王永忠,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年。 现予公告。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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