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正文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2020年第6号)

日期:2020-08-04 09:08 来源: 浏览次数:2352 视力保护色:

   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和《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办法》(甘煤监监二〔2017〕25号)的规定,经2020年7月31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1.同意肃北县亨通吐鲁煤田开发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煤矿初次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20〕X00453,有效期自2020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26日。矿井主要负责人童君堂,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 
  2.同意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20〕G0003B,有效期自2019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8日。矿井主要负责人由邵嗣华变更为张应芳,设计生产能力105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220万吨/年。
  3.同意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20〕G0009B,有效期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矿井主要负责人由王宁变更为卢兆合,设计生产能力30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240万吨/年。
  4.同意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一号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20〕G0007B,有效期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矿井主要负责人由王宁变更为卢兆合。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
  5.同意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20〕G0006B,有效期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企业主要负责人由王宁变更为卢兆合。设计生产能力39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330万吨/年。
  6.同意太西煤集团民勤实业有限公司红沙岗一号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20〕X0446B,有效期自2019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18日。矿井主要负责人由李红伟变更为张慎涛。设计生产能力24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240万吨/年。
  现予公告。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8月3日

【内容纠错】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分享到:

上一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煤矿冲击地压事故的通知
下一篇: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预判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相关信息
· 非煤矿山灾害防控要点 2025-10-21
·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5-10-10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的通知 2025-09-02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5-08-14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监察的通知 2025-07-01

主办单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0931-8885857)   技术支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

网站识别码:bm34180002    备案编号:陇ICP备2023000399号

 甘公网安备:62010202001048号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IE7.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