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和《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办法》(甘煤监监二〔2017〕25号)的规定,经2020年3月30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1.同意崇信县周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20〕X0096Y,有效期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3年3月29日。矿井主要负责人周春生,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60万吨/年。
2.同意景泰县建顺煤业有限公司初次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20〕X0229Y,有效期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2年11月20日。矿井主要负责人张耀文,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
3.同意华亭县砚峡东沟村煤矿初次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20〕X0084Y,有效期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12月27日。矿井主要负责人唐思军,设计生产能力21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21万吨/年。
4.同意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峡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20〕G0170B,有效期自2017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3日。矿井名称由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峡煤矿变更为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东峡煤矿、矿井主要负责人由石福泰变更为丁小敏。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50万吨/年。
5.同意靖远县东升乡红湾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20〕X0163B,有效期自2019年8月29日至2021年10月21日。矿井主要负责人由张奋勇变更为刘生宏。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35万吨/年。
现予公告。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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