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2024年9月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会同有关单位,对2023年海石湾煤矿“6·27”运输事故和“7·24”机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评估过程中,工作组组织矿领导、部室和区队负责人集中观看海石湾煤矿2起事故警示教育片,确保警钟长鸣。针对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矿井主要灾害和事故信息报告等开展应急处置能力评估考试,通过“逢查必考”检验安全培训工作成效。全程参加区队班前会,与一线职工共同观看平煤股份十二矿“1·12”事故警示教育片并听取心得体会,督促抓实班前教育,把好安全生产“第一道工序”。 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工作组对海石湾煤矿和上级公司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以“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强力推进“八条硬措施”硬落实。二是坚持预防为主,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让每一位职工都能熟悉应急预案内容和现场应急处置的必备知识。三是系统提升煤矿智能化建设水平,持续做好“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管理和应用,持之以恒推进“四位一体”流程作业,为煤矿安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保障。 (事故调查处 张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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