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至17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冰带领局机关和陇东监察分局有关人员,对庆阳市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联系指导。 陈冰一行深入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新庄煤矿,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环县甜水堡煤矿二号井和甘肃华能天竣能源有限公司刘园子煤矿井下采掘工作面及地面重要机房进行了细致检查,重点督查了四处矿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情况,针对下一步工作,陈冰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二是深刻汲取我省今年以来三起煤矿事故及近期陕西、山东等地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亡羊补牢。三是强化汛期煤矿水害防治,结合“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深化“一通三防”专项监察成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四是强化重大灾害提前治理,坚持从源头着手,坚决做到超前谋划。五是建设矿井要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照设计依法、依规进行施工。六是央企所属矿井要在安全质量标准化、智慧矿山建设等方面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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