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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监察执法一处

关于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

恢复生产的公告

(2023年第18号)


日期:2023-08-14 15:47 来源: 浏览次数:1078 视力保护色:

2023年8月11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向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恢复生产的批复》,经兰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现场验收,该矿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同意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恢复生产。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予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监察执法一处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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