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监察执法一处
关于白银市平川区宏达煤矿
恢复建设的公告
(2023年第27号)
2023年11月29日,白银市平川区应急管理局向白银市平川区宏达煤矿下发了《关于白银市平川区宏达煤矿申请复工建设的复函》,经白银市平川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现场验收,该矿存在的“矿井图纸造假、隐瞒掘进工作面,该矿在1490水平以下区域掘进探巷(煤巷),未将探巷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同意白银市平川区宏达煤矿恢复建设。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予公告。
2023年11月30日
主办单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0931-8885857) 技术支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
网站识别码:bm34180002 备案编号:陇ICP备2023000399号
甘公网安备:62010202001048号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IE7.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