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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监察执法一处

关于白银市平川区宏达煤矿

恢复建设的公告

(2023年第27号)

日期:2023-12-04 17:07 来源: 浏览次数:646 视力保护色:

20231129日,白银市平川区应急管理局向白银市平川区宏达煤矿下发了《关于白银市平川区宏达煤矿申请复工建设的复函》,经白银市平川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现场验收,该矿存在的矿井图纸造假、隐瞒掘进工作面,该矿在1490水平以下区域掘进探巷(煤巷),未将探巷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同意白银市平川区宏达煤矿恢复建设。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予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监察执法一处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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