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要求,靖远煤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持有的APJ-(甘·煤)-401乙级评价资质,于2016年12月5日到期。
经审查,靖远煤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自身经营和现有人员等已不能满足安全评价资质条件,经我局2017年1月18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依法终止其安全评价业务,注销安全评价乙级资质证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单位安全评价资质证书被注销后,应继续对其以往所作出的安全评价报告承担法律责任,并认真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特此公告。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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