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和《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办法》(甘煤监监二〔2017〕25号)的规定,经2019年12月9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1.同意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19〕G0001Y,有效期自2019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8日。企业主要负责人杨先春,设计生产能力90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070万吨/年。
2.同意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19〕G0003Y,有效期自2019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8日。矿井主要负责人邵嗣华,设计生产能力105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220万吨/年。
3.同意崇信县百贯沟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19〕X0097Y,有效期自2019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8日。矿井主要负责人谭江江,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60万吨/年。
4.同意山丹县金湾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19〕X0451Y,有效期自2019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8日。矿井主要负责人陈国庆,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
5.同意注销下列3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1)华亭县砚峡东沟村煤矿
证号:X0084Y,有效期:2016.11.21-2019.11.20;
(2)肃北县谦和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牛圈子四号煤矿
证号:X0452B,有效期:2016.11.21-2019.11.20;
(3)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西大口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证号:X0291Y,有效期:2016.11.21-2019.11.20。
现予公告。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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